发布日期:2024-07-29 15:28 点击次数:127
(原标题: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)
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。该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,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,原定主持人董事长张欣女士因行程原因未能出席,故由董事楚长征先生主持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,该议案获得了全体出席股东的一致同意,没有反对或弃权票。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,代表股份178,064,612股,占公司总股份的49.9303%。其中,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,代表股份178,006,012股,占总股份的49.9139%,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,代表股份58,600股,占总股份的0.0164%。此外,出席的中小股东共4人,代表股份79,100股,占总股份的0.0222%。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,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、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,决议合法有效。